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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团注意事项

(二)

       1、游客在报名时及旅途中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。

     2、有特殊病史的游客报名时须如实说明;鉴于游客的健康状况或其它原因,旅行社有收客与否
   的权利。

     3、参团人数不足时(16人),旅行社可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前提下,与其它旅行
   社共同组团。

     4、没按金额收费的小孩不提供酒店床位和火车、轮船铺位。

     5、费用不包括:旅途中火车或轮船上的餐费;各地机场管理建设费及航空人身保险费;
   超重(件)行李托运费;酒店内的酒水、洗衣、通讯等一切私人开支;行程表以外活动项目所需
   的一切费用及小费。

     6、游客报名后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因国家新颁布有关法律、法规、或行政机关制定、发布具有
   普遍约束力的决定、命令造成队伍无法成行时,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;在旅途中出现上述情况,
   旅行社可根据当时的情况作全权处理,所造成的费用差额按“多退少补”的办法处理。

     7、鉴于旅途中可能出现各种意外情况,旅行社有权对行程表内各项安排临时作适当调整,所
   造成的费用差额按“多贴少退”的办法处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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